关于推进经开区“双高协同”深化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有关省级以上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 双高协同” 深化拓展相关工作部署,在前期摸排梳理的基础上,初步确定 6 家经开区参与“ 双高协同” 深化拓展行动(其中,国家级经开区 4 家: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开区 2 家:常州经济开发区、泰兴经济开发区),重点推动“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在外资领域复制推广,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形成互利互促、融合绑定的格局,打造制度型开放新亮点。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安排

(一)完成首批外资合作试点配对。在前期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对经开区与高校合作意向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见附件 1、2), 6 月完成首批 6 家经开区与高校合作试点配对。 (二)加力拓展外资合作空间 。开展“‘双高协同’拓展外资合作”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外资企业与科技创新体系深度融合,大力拓展外资合作空间。 (三)积极拓展就业合作空间。委托牵头职业院校组织对经开区范围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编制技能人才需求清单,指导区域内职业院校调研专业结构。加强职业院校与经开区内企业紧密结合,推进产业学院建设,开展订单班人才培养。 (四)及时总结推广合作经验 。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双高协同”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部署下一阶段“两深化、两拓展”重点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抓紧明确合作方案 。6 家经开区与拟结对高校要抓紧对接协商,进一步明确拟合作外资企业(外资研发中心)及合作高校(包括合作学科)名单,共同商定合作内容、预期成效和保障措施等,并制定结对合作方案(提纲见附件3),于 6 月 8 日前报省商务厅(纸质版 2 份,电子版一并报送)。如需协助推进相关对接事项,请随时反馈,近期省商务厅与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高校、经开区开展现场对接。

(二)积极拓展外资合作。各设区市商务局、有关省级以上经开区要参照《 “双高协同”拓展外资合作专项行动建议方案》 (见附件4),结合本地( 区)实际积极整合资源要素,协调配合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按实施步骤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着力构建“ 高校(科研院所、本土企业)—开发区—外资研发中心( 外资企业)”协同创新网络。同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合作经验和成效。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将在“ 双高协同” 工作机制下,根据实际需求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宣传推广和示范带动效应,推动“ 双高协同” 向纵深发展。 (三)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各有关高职院校要以“双高协同”促进就业拓展为契机,紧紧围绕“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 ,着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相适配的技能人才。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与经开区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与开发区产业要求更加适配、学生技能与园区 企业需求更加匹配,促进专业与产业相对接、课程与岗位相对接、实训基地与生产场景相对接,促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联系人: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张惟佳,电话:57710020,邮箱:2285549328@qq.com; 省商务厅外资处王慎滕,电话:57710493;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刘天宇,电话:83335150;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张海珠,电话:83335623。

附件:1.“双高协同”经开区拓展外资合作基本情况表 2. 经开区与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结对合作情况 3. 经开区与高校结对合作方案(参考提纲) 4.“双高协同”拓展外资合作专项行动建议方案

附件 1 “双高协同”经开区拓展外资合作基本情况表

序号 经开区名称 拟参与外资企业数量( 家 ) 拟参与外资企业情况 拟合作高校情况 企业名称 国别/地区 特色产业及产业规模 高校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1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5 南京昀光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新型显示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 东南大学、南京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2 苏世博( 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德国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苏州大学 机械工程 3 拓攻( 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 香港 低空经济 南京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新能源 南京农业大学 机械工程 5 南京达迈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新材料 江苏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6

无锡惠山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

7 橡鹿机器人( 江苏)有限公司 香港 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规模 10 亿元 江南大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 7 图达通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香港 高端汽车配件 产业规模 200 亿元 江南大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8 凯信远达医药( 无锡)有限公司 美国 生物医药 产业规模 30 亿元 江南大学 生物与医药 9 无锡普鲁塞雷科技有限公司 德国 新材料 产业规模 10 亿元 江南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保诺生物科技( 江苏)有限公司 毛里求斯 生物医药 产业规模 30 亿元 中国药科大学 药物化学

11 德新钢管( 中 国)有限公司 香港 装备制造 产业规模 300 亿元 江南大学 化学与材料工程 12 江苏集萃复合材料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 装备制造 产业规模 300 亿元 江南大学 机械工程 13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6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香港 生物医药 苏州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药学 14 捷螺智能设备( 苏州)有限公司 新加坡 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 苏州科技大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 15 赫力昂( 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瑞士 生物医药、大健康 苏州大学、江南大学等 药学 16 适新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 香港 新材料 苏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17 苏州新华美塑料有限公司 香港 新材料 苏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苏州中央可锻有限公司 日本 新材料 南京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 1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8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纺织加工 苏州大学、江南大学 纺织科学与工程 20 惠生清洁能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江苏科技大学等 机械工程 21 帝人( 中 国 )纤维商品开发有限公司 日本 纺织加工 江南大学 纺织科学与工程 22 万高( 南通) 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奥地利 电机 东南大学 电气工程 23 事必得精密科技( 南通)有限公司 新加坡 装备制造 南通大学 机械工程

24 丝路咖精机( 南通)有限公司 日本 装备制造 常州工学院 机械 25 厚成科技( 南通)有限公司 韩国 化工 南京林业大学 材料与化工 26 南通虹冈铸钢有限公司 日本 装备制造 南通大学 机械工程 27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5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动 车 组端部间壁产品 常州大学 材料与化工 28 光大环保技术装备( 常州)有限公司 香港 物 质 制氢 制 甲 醇技术 东南大学 江苏理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 29 江苏富冠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台湾 热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3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机器人 江苏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 31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微特电机、风机 常州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2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

5 顶峰油脂化工(泰兴)有限公司 新加坡 化工 江南大学 材料与化工 33 爱森( 中 国 )絮凝剂有限公司 法国 高分子材料 江南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生物工程 轻化工程 34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新加坡 新能源 常州大学 能源动力、化学工程与技术 35 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 日本 新材料 南京工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36 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 韩国 化工 常州大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附件2

经开区与职业院校结对合作情况

序号 经开区名称 牵头职业院校名称

1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南京技师学院

2 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无锡职业技术大学 无锡技师学院

3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

4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通职业大学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5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技师学院

6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开区与高校结对合作方案 (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合作项 目一

  1. 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外资企业/外资研发中心:企业名称+所属产业领域+企业基本信息 高校及学科:高校名称+合作学科发展情况

  2. 合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联合攻关、产品联合开发、企业培育、学科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共建、特色产业发展等

  3. 合作目标 通过结对合作,预期到2028年底,在技术联合攻关、产品联合开发、企业培育、学科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现的工作目标。 合作项 目二 …… 二、保障措施 经开区保障措施(有无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和经开区年度

工作计划,出台产业扶持专项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和产业风投基金等) 高校保障措施(是否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完备的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产学研的人才评价、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制度) 三、进度安排 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双高协同”拓展外资合作专项行动建议方案

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推动外资企业与全省科技创新体系深度对接,构建“高校(科研院所、本土企业)—经开区—外资研发中心( 外资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提升制度型开放能级,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行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大外资研发中心招引培育 1 .开展招引培育:鼓励各地开展研发中心招引培育,开展外资研发中心核定。梳理一批外资研发中心招引培育典型案例。 2. 引导提升能级: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能级,承担区域和全球研发任务。开展国家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资格核定,支持外资企业更好享受国家政策。 (二)强化外资研发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和本土企业结对共建 3. 共建研发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本土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 产业学院”“ 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研究生工作站”。

  1. 项 目联合申报: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依法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 目、 自然科学基金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试点“ 中外联合课题组”模式。

  2. 人才双向交流:吸纳外资研发中心专家进入“ 省级科技专家库” ,参与科研项目评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专家走进高校课堂,加入“ 企业家进高校” 大课堂活动;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走进外资研发中心开展访问研究。 (三)推动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土企业融通创新

  3. 供应链协同研发:实施“ 大中小企业创新携手行动” ,推动外资龙头企业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向省内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研发平台、专利技术及品牌渠道,提供技术咨询与检测认证服务。

  4. 技术转移对接:将外资研发成果纳入全省技术转移体系,鼓励外资企业联合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工作站,推动先进技术快速转化。 (四)构建国际化研发合作生态

  5. 高端平台搭建:依托“ 企业家太湖论坛”“ 江苏产学研对接大会”“ 跨国公司江苏行” 等活动,举办“ 双高协同·外资创新对接会”。

  6. 制度型开放试点:省级以上高新区和经开区试点“ 外资研发合作便利化政策包” ,涵盖人才引进、设备通关、要素保障等

专项支持。优化外资研发中心核定、设备进口、人员通关、职称评定、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流程。 二、保障措施 10. 统筹协调机制。在“ 双高协同” 工作机制项下,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统筹政策制定与项目落地,强化跨部门协同,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11. 专项政策支持。整合现有科技创新、外资发展、产学研合作政策,针对外资研发合作推出研发投入奖励、平台建设补贴、成果转化激励、设备进口通关便利等专项措施。 12.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政策、成效、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讲好外资融入江苏创新、协同共赢故事;定期召开外企圆桌会议和外企与部门面对面等活动,听取意见、解决诉求,增强外资发展信心与获得感。 三、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26 年 5-6 月):印发方案并开展政策宣讲,在6 个“双高协同”试点经开区内,遴选首批外资—高校(科研院所、本土企业)“研发合作对子”。 深化阶段(2026 年 7 月-2027 年 12 月):全面推进结对共建,将外资协同创新拓展至有条件的经开区,组织“研发合作结对路演” ,动态优化支持政策,加强对合作模式的宣传推广。 固化阶段(2028 年起) :总结合作模式,形成外资研发合作经验成效,推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